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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海洋监测将适当向极地大洋海域拓展

2020-06-04 704

2020年6月2日,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在发布会上介绍,“十四五”期间,我国将聚焦海洋专题专项监测,监测范围覆盖我国管辖海域,并适当向极地大洋海域拓展。

2018年机构改革,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。数据显示,2019年,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整体稳中向好。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明显,优良水质面积比例提高5.3个百分点;渤海综合治理成效显著,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同比上升12.5个百分点,劣Ⅳ类水质比例同比减少3.7个百分点。

柏仇勇介绍了“十四五”期间我国海洋环境监测重点。我国将优化海洋常规监测,以1359个海水质量国控点位为基础,完善海水、沉积环境、生物质量、放射性监测指标体系,全面掌握管辖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。优化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,提升监测覆盖面和代表性,监测指标从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为主,向标志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扩展,全面评估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状况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我国将聚焦海洋专题专项监测。围绕国际热点环境问题和新兴海洋环境问题,开展海洋温室气体、海洋微塑料、西太平洋放射性监测,监测范围覆盖我国管辖海域,并适当向极地大洋海域拓展。

在海洋监测能力建设方面,将实施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,完善海洋监测实验室基础设施,组建海洋监测(调查)船队,积极参与“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”建设,提升海洋自动监测与应急保障能力。

来源:北京日报客户端